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(一)设立条件 1.投资人 (1)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,且只能是中国公民(不包括港、澳、台同胞)。 (2)国家公务员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、警官、法官、检察官、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,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。 2.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(1)可以使用厂、店、部、中心、工作室等。 (2)不得使用“有限”、“有限责任”或者“公司”字样。 3.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(1)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,也可以用实物、土地使用权、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。 (2)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,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;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,投资人应当在设立(变更)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。 【提示】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,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,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;否则,仅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。可以找企昊代办。 4.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。 5.有必要的从业人员。 (二)工商登记 1.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,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;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,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。 2.分支机构 (1)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; (2)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。 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流程和其他的注册流程差不太多,反正就是提供你个人的各种各样的证明,你的身份证,你的资金证明,厂房证明等等 1、公司名称核准; 2、确定公司章程,股东大会决议,公司设立登记申请等; 3、办理营业执照; 4、刻制公章、财务章专用章、法人章; 5、开设银行基本账户; 6、税种核定(核定企业的税率及开什么类型的发票); 7、一般纳税人申请; 8、购买发票开始经营。